“怡生”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
2012.1.13

        日前,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的“怡生”商标延续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1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20日)。

         我司“怡生”商标于2006年1月第一次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8年12月首次获得延续认定,此次再度获延续认定,是对我司持续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取得成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