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口村民委员会精准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2017.3.24

径口村民委员会精准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为了积极推进我村产业帮扶项目,经上级批准,我方就径口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径口村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梅县区松源镇径口村旧小学校址。

二、报价方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真实性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2、投标人按照装机容量50千瓦和60千瓦两个方案进行报价。另径口村拟在村旧小学教学楼天台按照该项目,天台面积为569.79平方米,顶楼至天台无楼梯,需架梯。

3、投标人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本专业施工的设备和器具;

4、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专业施工的技术、安全等管理体系;

5、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若出现新增施工项目,则由招投标双方单位就新增工作内容的费用进行议定,其费用将在总工程完成后一同结算。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与招标单位协商并经得招标单位同意。

 

三、施工质量要求: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

 

四、工期要求:双方商定。

 

五、报价书的编制:

1、报价文件的组成: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同类型成功项目案例简介。

2、报价文件的份数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2)报价文件应加盖报价方公章。

 

六、评标说明:

1、评标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取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单位,结合其承诺的工期、要求配合的条件、质量达到的标准等因数,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价格是我们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质量、设计、技术性能、行业内业绩、售后服务及工期等也是我们考虑的重要因素,我方将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最终的合作伙伴,对任何未被最终选定的报价者我方不做任何解释。

3、对由于报价方遗漏或错误而造成的需要补充的费用,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在签署合同时,须与我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范和规定工作。投标人未按照安全工作规范和规定工作,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事故处理责任等)。投标人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安全负有责任,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投标人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事故处理责任等)。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好于2017年3月31日前交至径口村委。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6、附件/补遗及答疑:如竞价人有任何问题,应书面向径口村民委员会或驻村工作队提出。

联系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王卡、村支书王晋炎    

联系电话:13536740492(王晋炎)、15989216502(王卡)

地址:梅县区松源镇径口村民委员会      

7、我方无义务对任何递交的投标书发出承诺。评标后评标结果将及时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五天内签定施工合同。如中标单位原因双方不能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另选其他投标单位。对非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8、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