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敬告
2012.4.11

        承蒙广大消费者的厚爱,我公司(中华老字号企业)出品的“夏桑菊颗粒”畅销近三十年。最近,根据消费者反映,市场上出现了标注企业名称或使用产品外包装与我公司近似的夏桑菊颗粒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与我公司产品产生混淆。
       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消费者误购,我公司在此提醒广大客户及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出品的夏桑菊颗粒产品时,请认准我公司全称——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产品包装上所使用的“ 广药集团商标”和“星群清叶商标”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