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群“绿叶”和“儿童”图形商标获延续认定为市著名商标
2012.4.11
      日前,根据《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审议,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的“绿叶”和“儿童”商标延续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以上商标分别于2001年11月、2002年11月第一次被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此次同为第三次获得延续认定,体现了政府相关部门对我司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的一贯认可。


儿童_著名商标牌匾



叶子_著名商标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