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位于越秀区光塔路 51 号、白云区增槎路 10 号东楼 1-6 层物业将于近期以现状出租。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资监管[2019]2 号)的相关规定,拟选定评估机构对出租物业市场租金进行评估,现邀请同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参加,同等条件下集团库内评估机构优先,具体事项如下:
一、物业概况
详见附件产权证资料
二、评估目的
确定物业现状的目前市场租金
三、工作要求
1.评估初稿需要进行专家论证。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评估说明、对专家论证意见的答复等,要求提供评估报告及说明电子版一份,正式报告及说明一式五份,答复一式三份;
2.回函需明确表述对物业熟悉情况、评估工作时间、评估包干费用(含税、包括论证三位专家劳务费)及费用支付时间等。
四、中介机构的选聘方式
根据中介机构回函确认的评估费、评估业务所需的工作时间、对物业熟悉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五、报名方式、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参与的中介机构于 1 月 15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回函发送至 xq-zhaobiao@bysxq.com 邮箱。
(联系人:邝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66283629)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
拟评估物业一览表
物业地址 |
建筑面积
(㎡) |
房产证号 |
评估基准日 |
备注 |
越秀区光塔路51号 |
3914.84 |
穗字第0150208949 |
2021.2.25 |
按现状出租 |
白云区增槎路 10 号东楼 1-6 层 |
5223.55 |
穗字第0850140430
穗字第0850140451 |
2021.2.25 |
按现状出租 |